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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到2020年时可再生能源在全部能源供应中的比例从目前的可忽略不计增加到10%。)
中国正在抓紧制定一项法律,以促进用再生能源来替代高污染的能源,并希望到2020年时,可再生能源在全部能源供应中的比例从目前的可忽略不计增加到10%。
虽然这项法律可能会增加农村地区的电力供应,但在可预见的将来,城市和工业发达地区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不会因此有太大改观。目前,太阳能和风能再加上其他可再生能源在中国能源总产出中的比例不足1%。
但不管怎样,制定这项法律是中国政府一项重要的政策转变,因为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一直都优先支持传统的电力发展策略。
政府任命的两个委员会已经为这项法律制订出了两个草案,并将在2004年年底之前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全国人大将根据草案制定一项法律,在获得通过后于2005年开始实施。法律将责成政府在制定新的电力发展规划时定出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目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说,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中国进行可持续能源开发的惟一出路。
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李峻峰透露,中国计划到2020年时使可再生能源在全部能源供应中的比例达到10%。
高成本不是问题
李峻峰说,这项法律的一个关键条款就是要求电网公司必须购买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站生产的电力,并将这些电力输入它们的电网系统。
李峻峰还表示,这将使得利用可再生能源所发出的电力能够在不同的地区或者电网之间进行交易。
对于风力发电站和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高建设成本可能会造成电价较高的担忧,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另一位研究人员庄幸却认为这不是问题。
她表示,利用可再生能源所发出的电量现在以及将来相对于火力发电而言都将非常有限,因此,当电力公司将火力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所产生的电力捆绑销售时不会给平均电价造成很大影响。
中国风力发电的建设成本每千瓦为人民币9000元,较火力发电厂的建设成本高出大约20%。太阳能发电的价格大约为每千瓦时2元。相对于燃煤发电一般每千瓦时0.3-0.5元的价格来说,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的价格相当高。
长期开发的法律框架
起草法律草案的一个委员会是由中国最高学府清华大学的学者组成的。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的教授吴宗鑫说,政府和立法机构应当听取对这个法律的不同意见,并以两个委员会的草案作为最终法律文本的基础。这项法律应当为长期的可再生能源开发确立一个法律框架。
果真如此的话,那么这将是中国政府在能源政策上的一个重大转变,由于技术成熟、成本相对较低以及煤炭资源丰富,中国政府一般都优先发展火电项目。
根据初步设想,政府计划使中国的风力发电能力从目前的每年大约35万千瓦提高至2010年时的500万千瓦。一个全国性的能源发展计划还提出将中国的太阳能发电能力从目前的3兆瓦提高至2010年时的3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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